立本篇
立本把打赢分成三等,而且全在出兵之前:错法 → 俗成 → 用具。 人还没出发,法、风气、装备就要在境内先立住。靠人多、靠装备好看、靠虚名,三样都能被擒。
原文与白话
三等:错法、俗成、用具,三者行于境内
凡用兵,胜有三等:若兵未起而错法,错法而俗成,俗成而用具。此三者必行于境内,而后兵可出也。
白话: 凡用兵,胜有三等: 兵未起而错法(把法摆正);法错而俗成(法执行久了变习惯);俗成而用具(器械粮草到位)。这三件必须在境内先完成,然后兵才可以出。
二势:辅法而法行,举必得而法立
行三者有二势:一曰辅法而法行;二曰举必得而法立。
白话: 三等能落实,靠两个势:一是有人辅法,法就能行;二是举荐必得其所应得,法就能立。
三种假强:恃众、恃饰、恃誉,皆可擒
故恃其众者谓之葺,恃其备饰者谓之巧,恃誉目者谓之诈。此三者恃一,因其兵可禽也。
白话: 所以徒恃人多的,叫葺(茅草堆);徒恃装备好看的,叫巧;徒恃名声的,叫诈。 只凭这三样中的任何一样,他的兵都可以被擒。
强者的本钱:货积、赏重、爵尊
故曰强者必刚其斗意:斗则力尽,力尽则备。是故无敌于海内。治行则货积,货积则赏能重矣。赏一则爵尊,爵尊则赏能利矣。
白话: 所以说强者必使其斗意刚强:斗则力尽,力尽则准备充足,所以能无敌于海内。治事有功则货财积聚,货财积聚则赏能重;赏只从一处出则爵位尊,爵位尊则赏真能起到利的作用。
治、强、富互为根本
故曰:兵生于治而异,俗生于法而万转。……三者有论,故强可立也。是以强者必治,治者必强;富者必治,治者必富;强者必富,富者必强。故曰治强之道三,论其本也。
白话: 所以说:兵生于治而有别于草寇,俗生于法而千变万化。……这三者有定论,强者便可以立起来。 所以强者必治,治者必强;富者必治,治者必富;强者必富,富者必强。 治强之道有三条,论其根本。
释义
三等不是三种战术,是三层前置条件:
- 错法: 赏罚和编制先摆正
- 俗成: 法执行久了,变成习惯(不是海报上的文化)
- 用具: 该有的器械、粮草、工具到位
二势保证法不是纸:有人辅法(执行),举必得(该赏的真拿到)。法立而无人执行,或举了不得,俗成不了。
三种假强:
| 所恃 | 原意 | 为什么可擒 |
|---|---|---|
| 众 | 人多(葺:茅草堆起来) | 无组织的多,一火就散 |
| 备饰 | 装备好看 | 装饰不是战斗力 |
| 誉目 | 名声、观感 | 对手不按你的 PR 来打 |
「强者必治」这段把强、治、富绑在一起:不是先有钱再谈管理,而是治才能货积,货积才能重赏,重赏才买得动真正的力。赏口要一,爵才尊;爵不尊,赏再多也不利。
兵生于治:军队的差异,根子在平时治理,不在出征那天的动员演讲。
放进现代社会
职场
- 上线前没有发布清单、回滚、值班(用具),却有誓师会,是俗未成、器未具。
- 人多的大组未必强,像葺。先看法是否行、举是否得。
- 奖项、行业排名(誉目)不能当作战力。客户和事故率不看你奖杯。
婚姻
- 结婚、生子是「出兵」。之前该立的是钱怎么管、冲突怎么停、谁能求助(错法),过一段时间变成习惯(俗成),以及住房、医疗、备份精力(用具)。
- 仪式很大、规则没有,是备饰。
创业
- 融资路演是誉目。没有法(权责、财务纪律)和用具(产品、交付),钱进来会被擒——被市场、被自己的混乱。
- 治行则货积:先能稳定交付,才有底气发得出去的奖金。反过来用高薪掩饰治理失败,赏会贬值。
最容易误用的地方
- 把「先有法再行动」拖成永远准备。三者是出兵条件,不是永久彩排。
- 否定品牌和装备。备饰之害是「只恃此」;品牌可以有,不能当唯一本钱。
要点
- 未战先立:法、俗、器
- 法要有人执行,举要真得
- 人多、好看、有名,单独恃之则可擒
- 强、治、富互相生产,根子在本
- 现代用法:动员之前先问规则和工具在不在